【2025年12月17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在加州,數百名駕駛員在機動車輛管理局(DMV)檔案中查不到其「過失殺人」等與致命車禍相關的交通事故記錄,一些本應被吊銷駕照的司機(包括死亡車禍肇事者)仍持有效駕照;DMV或州政府只孤立地看待交通事故,而非駕駛員的長期行為模式。
扣分制和漏洞
全美各州都依賴「積分系統」來識別並懲罰那些可能危害道路安全的司機。司機違反交通規則會被扣分,當累積到一定分數時,駕駛員可能被吊銷駕照。
加州的積分門限很高,以致屢犯魯莽駕駛的司機可以逃脫懲罰,繼續持有駕照。如果駕駛員在一年內被扣4分、兩年內被扣6分或三年內被扣8分,可能被吊銷駕照6個月。
加州規定,開車時使用手機不見得被扣分;超速罰單通常扣1分;而酒駕、魯莽駕駛、過失殺人以及肇事逃逸司機,只被扣2分。如果您收到超速罰單,只要參加DMV批准的交通學校課程,即可撤銷駕駛記錄中的罰單內容。
2017年3月至2022年3月的五年間,特雷弗·庫克(Trevor Cook)收到兩張闖紅燈罰單、兩張超速罰單並被認定對兩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其中一起事故造成人員受傷。但因事故間隔夠久,他未被吊銷駕照。
2022年4月14日,在收到上述最後一張超速罰單一個月後,庫克以超過100英里時速闖過一個停車(STOP)標誌;普拉賈爾·比斯塔(Prajal Bista)正駕駛本田思域轎車以限速經過該十字路口,準備去上晚班。巨大的撞擊力幾乎將比斯塔的轎車撕成兩半。他當時繫著安全帶,但衝擊力大到安全帶斷裂,比斯塔被撞飛到距離十字路口75英尺(約23米)處死亡。
16天後的4月30日,DMV向庫克頒發了目前的駕駛執照;然後不到兩週,他又因闖紅燈被開了一張罰單。截至2025年初,庫克的駕照仍然有效,儘管他已在監獄服刑,無法開車。
約洛縣(Yolo)的首席副地方檢察官梅琳達·艾洛(Melinda Aiello)表示,她的辦公室對庫克的新駕照或闖紅燈罰單之事一無所知;更嚴重的是,庫克被判過失殺人罪的事實沒有反映在其DMV記錄中。
駕照仍然有效
據CalMatters今年4月發布的調查報導,在聯繫了58個縣的檢察官和查看各地法院記錄後,發現自2019年以來,近40%被控犯有車輛過失殺人罪的司機仍持有駕照。其中包括一名曾兩次被判犯有車輛過失殺人罪的司機,他分別在2009年車禍中造成一名16歲女孩死亡,在2020年車禍中造成一名25歲女性死亡;然後在2024年,DMV又給他發了駕照。
該報導說:法院記錄和駕駛記錄顯示,加州過於關注人們使用機動車工作和生活的權利,即使有人因車禍死亡,肇事者的駕照也不被吊銷,而是「不惜代價」地允許危險駕駛員上路。
在聖克拉拉縣(Santa Clara),一名司機駕車造成一位母親的死亡,他犯有過失殺人罪,但僅一個半月後就獲得了駕照。
在克恩縣(Kern),肇事司機將一名騎自行車的人撞死,不到一年,持有效駕照的這名司機又駕車撞上緩慢行駛的四輛車,導致弗雷斯諾縣(Fresno)一名婦女死亡。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因酒駕致兩名婦女死亡,被判處九年監禁。在他被假釋後,DMV就恢復了他的駕照。之後,他在吸食冰毒後駕車,在河濱縣逆向行駛,撞上另一輛車,導致一名婦女死亡。
「看到一個人在加州犯下如此多的罪行卻仍然持有駕照,這令人震驚。」普萊瑟縣(Placer)地方檢察官摩根·吉爾(Morgan Gire)認爲,「沒有人真正了解,究竟需要做出什麼樣的行為才會被吊銷駕照。」
2024年,加州發生近4,000起致命交通事故,使其成為美國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第二多的州(僅次於德州);肇事原因包括分心駕駛、酒駕和魯莽駕車等等。
通過加州各地的法院調查了超過2,600名被告駕駛員的記錄──包括碰撞事故、違章記錄和駕照狀態之後,CalMatters發現自2019年以來約有400名被指控造成致命車禍的駕駛員,再出車禍或者收到罰單,或者兩者都有。
發生致命的交通事故固然與駕駛員本身的精神和身體狀態等因素有關,但也與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DMV)缺失事故記錄、不作為,以及加州的法規和執法力度脫不了干係。
視爲孤立事件
儘管加州法律規定,首次酒駕會被吊銷駕照6~10個月、犯有車輛過失殺人重罪者會被吊銷三年駕照,但DMV通常在吊銷結束後立即將駕照還給駕駛員(DMV有權核定危險司機,不恢復其駕照),並且肇事者的罰單、事故與吊銷記錄都被清除;即使駕駛員再次惹上麻煩,DMV只將違規行為視為孤立事件。
2009年8月,約書亞·道格蒂(Joshua Daugherty)在河濱縣一條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他駕駛的福特探險者越野車駛向路肩。目擊者說,他向左急轉,失去控制,撞上路邊的土坡,車輛騰空而起,翻了個底朝天,一名坐在後座的16歲女孩死亡。道格蒂被判犯有過失殺人「輕罪」,接受180天監禁和三年緩刑。
2020年7月,道格蒂在猛獁湖(Mammoth Lakes)附近駕車時車輛失控,偏離並橫穿車道和迎面而來的SUV相撞,他的25歲女友克里斯塔爾·卡茲馬克(Krystal Kazmark)喪生。在法庭記錄中,道格蒂說在當天早上吸食了「幾口」大麻。
「這太令人難過了,他犯了錯卻沒有吸取教訓,又導致另一人丟了性命。」卡茲馬克的母親說,「他竟然還能繼續開車,這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鑑於之前的過失殺人罪,警方建議以謀殺罪起訴道格蒂,但莫諾縣(Mono)地方檢察官只提出「輕罪」指控。道格蒂被吊銷了駕照,他於2023年1月認罪並被判一年監禁。入獄前,警方發現,他在駕照被吊銷的情況下開車。2024年7月,DMV重新給他發了駕照。DMV的官員表示,加州沒有「永遠吊銷駕照」的程序。
違規記錄缺漏和不作爲
據CalMatters報導,在2019年至2024年間,由於加州法院未向DMV報告數百起過失殺人的定罪案例,肇事駕駛員的記錄未出現違規,從而使「道路殺手」持有駕照。
在洛杉磯縣,約有1/3的車禍定罪記錄未出現在車管局檔案中;在聖克拉拉縣,約有一半。在該媒體詢問後,有32個縣的法院向車管局補報了至少275起定罪記錄,法院人員稱其為人為失誤和技術漏洞。
克恩縣法院的行政官表示,發現了22項遺漏的定罪記錄,「這是我們的失誤,我不會粉飾太平」。弗雷斯諾縣法院運營主管承認漏報了6起;工作人員又向前追溯到2015年,發現另外17起漏報案件。
2021年12月11日,當時24歲的里卡多·阿吉拉爾(Ricardo Aguilar)和另一青年在洛杉磯街頭飆車。下午3點左右,他的道奇車將正在過人行道的21歲南加大計算機科學系學生阿里安·拉赫巴爾(Arian Rahbar)撞飛。受害人家屬說,拉赫巴爾想成為一名醫學研究員。
阿吉拉爾在車禍發生約1小時後被捕並一直被關押,直到2023年12月,他被判四年監禁。由於事故發生在洛杉磯等城市車禍致死人數激增之際,引發人們對街頭飆車的危險性和後果的擔憂;阿吉拉爾被判機動車過失殺人「重罪」。
然而,宣判後不久他即獲釋,因他獲得733天縣監獄服刑抵扣和732天的良好表現/工作抵扣。同時,直到2025年5月,州駕駛記錄中都沒有其車禍和交通違規記錄,他的駕照仍然有效。
州法規定,對犯有過失殺人重罪的駕駛員,應由DMV吊銷駕照三年。但DMV通常回溯自定罪之日起來計算吊照時間,導致駕駛員被吊銷駕照的時間遠短於三年。事實上,即使法院未定罪,DMV也有權因致命車禍而吊銷肇事者駕照,但該機構通常不會行使這項權力。
推動立法改革
2025年5月,詹妮弗·利維(Jennifer Levi)的兒子布勞恩(Braun)在曼哈頓海灘與朋友散步時,被一名多次酒駕並曾被捕的醉酒司機撞死。利維家的房子在今年1月份的洛杉磯帕利塞德(Palisades)大火中被燒毀,失去了布勞恩從小到大的所有照片和視頻。在大火後,他們家剛搬到現在的社區。
加州法律將酒駕致死認定為「非暴力犯罪」,並且酒駕致人重傷的罪刑比致人死亡的刑罰更重。
「我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現在成了我將畢生努力的事業。」利維在兒子死後一直在聯繫各級官員和有影響力的人們,包括現任和前任立法者、地方檢察官、市議員、遊說者和媒體,希望推動「布勞恩法案」,包括讓屢次酒駕並致人死亡者更容易被控為謀殺罪;將酒駕致死定為「暴力重罪」;加重對肇事逃逸致死罪的懲罰等。
利維和「反酒駕母親聯盟」(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組織合作,她說,「除非加州做出改變,否則我不會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