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8日訊】(記者薛明珠採訪報導)加州總檢察長的律師,最近在聯邦法院上聲稱,加州性別保密政策不可執行。因為,這項政策的依據是加州教育部的指導方針,而不是加州的法律。
4月29日,加州總檢長的律師艾曼紐·蘇謝(Emmanuelle Soichet),在聯邦法庭上為邦塔(Rob Bonta)辯護時聲稱,埃斯孔迪多聯合學區(Escondido Union School District)「錯誤地假設」加州教育部的指導方針,是「州法律的命令」,並且加州教育部被不當地列入訴訟中,而訴訟應僅針對學區。
自相矛盾的政策與辯護
加州共和黨眾議員比爾·埃塞利(Bill Essayli),5月2日(上週四)得知此消息後,隨即在網站上宣布,這是一場父母權利的勝利,並鼓勵加州每一個學區,立即廢除所有非法實施的保密政策。
作為對埃塞利聲明的回應,邦塔辦公室5月6日(週一),向沙加緬度《蜜蜂報》發表了一份聲明稱:「這份指導文件本身,並不具有法律的效力;但是,這份文件的基礎是加州法律。」因此,加州司法部「當這些法律被違反時,將繼續執行和捍衛加州的反歧視和隱私保護法」。
加州家庭委員會(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副主席格雷格·伯特(Greg Burt),在加州家庭委員會網站上發文表示,總檢長在繞圈子。
他補充說,邦塔和代表加州教育部的托尼·瑟蒙德(Tony Thurmond),一直對加州各地的學區,提起訴訟和進行恐嚇,因為這些學區採用「通知家長政策」。他們聲稱這些違反了州法律。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他們的律師怎麼能說,州的保密政策只是一個建議,而不是一個可執行的法律呢?
2024年4月13日,李愛晨(右)在祈禱集會上。(特約記者Michelle Chen/大紀元)
反人類的加州性別保密政策
舊金山市長候選人,李愛晨對大紀元表示,任何政府都無權勸諭學生變性的。
所以,加州這些政策遭到人們強烈的反對,現在他們被起訴,下不了臺了,就只好說,「我們只是建議而已」。他們制定的法律根本就不可以執行,因為都是違憲的。
她說,在加州,投票要年滿18歲,吸菸要滿18歲,喝酒要滿21歲。但是,12歲的未成年人就可以自己決定變性,這「是不是在誤導小朋友?」當他成年的時候,後悔的時候,怎麼辦?他的器官已經被切除了,怎麼可能恢復原狀?以後怎麼生活?「這就叫邪惡」。
「簡直是反人類。」她激動地說,凡是做過變性手術的那些人,自殺率很高,病痛很多。鼓吹變性的那些政客,是在危害兒童,危害父母權益,危害社會。
李愛晨表示,她現在正在起訴舊金山市政府鼓吹變性,用納稅人的錢,為跨性別者,提供每月上千美元的生活補助。她還呼籲,受加州變性政策所害的父母,要大膽控告政府的誤導政策,「看看是誰簽署(變性)法令的」,是誰執行法令的,她說,現在很多民眾都在起訴這些政客了。
邦塔律師證詞圖片。(網絡截圖)
李愛晨起訴舊金山政府的訴狀。(李愛晨提供)
事件的因由
埃斯孔迪多聯合學區,對兩名拒絕遵守加州教育部(State Board of Education)發布的指導意見的教師,進行處罰。
該指導意見,鼓勵教育工作者,就學生性別轉變之事,對其父母保密。這兩名教師分別是伊麗莎白·米拉貝利(Elizabeth Mirabelli)和洛瑞·安·韋斯特( Lori Ann West)。
去年4月,兩位教師對聖地亞哥縣埃斯孔迪多聯合學區,以及加州教育部提起訴訟。
去年9月14日,聯邦法官羅傑·貝尼特斯(Roger T. Benitez),批准了針對加州教育部和埃斯孔迪多聯合學區的初步禁令,稱該政策違憲。
但是,就在法院禁令宣布後不久,總檢長邦塔透過一封題為「關於性別身分強制披露政策的指導」的信件,向各學區的校長和教育委員會成員發送指示。信件發出後,他還發布了一份「法律警告」,重申信中的立場,並堅稱,告知家長孩子在學校的性別,會「違反州法律」。他辯稱,未經學生明確同意的此類信息披露,將違反學區保護學生的法律責任。
由於這些行為,法院命令原告,將邦塔和州長紐森,列為訴訟的被告,因為他們直接違反禁令,執行家長排除政策。
在4月29日的聯邦法庭上,邦塔和紐森都提交了駁回訴訟的動議,稱教師應該只責怪學區侵犯了他們的憲法權利,他們的律師在記錄中聲明,兩位官員將「公開否認對學區因遵守本法院命令而採取的任何行動,進行任何執法行動」。
邦塔的律師,蘇謝進一步解釋說,加州教育部的指導方針中說,「學校必須與跨性別學生協商,以確定誰可以或將被告知學生的跨性別狀態,如果有的話,包括學生的家庭」,這些都是「無法執行的指導方針」。她接著說,「在加州,實際上沒有任何人會執行這些指導方針。而且,就埃斯孔迪多聯合學區認為,它必須按照這些指導方針作為州法律的要求來執行,那——那只是一個錯誤的假設」。(引用自律師證詞的第8-9頁) ◇
責任編輯:宋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