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6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Ken Williams撰文/姜琳達編譯)根據《加州教育法典》第233.5條,「每位教師應努力在學生心中種下道德、真理、正義、愛國主義原則的種子,幫助學生真正理解美國公民的權利、義務和尊嚴,理解平等與人類尊嚴的意義,包括建立和睦的人際關係……還要教導學生遠離怠惰、褻瀆和虛假,並引導他們遵守禮儀和道德,以及自由政府的原則。」
《加州教育法典》於1943年通過,在過去的半個世紀中,隨著美國法律、文化態度以及西方精神文明的改變,法典中的內容和意義也隨之變了樣。但通過思考歷史事件對我們未來的影響,每一代人都必須審視一些重要議題,即作為美國人的共同目標是什麼?我們該如何根據憲法來生活?
今年3月,加州首府沙加緬度的政客們最初提出了一項明智的立法提案,以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健康相關問題。這項提案的原文是授權加州教育部支持學區增加心理健康篩檢,並支持學區加強公立K-12學校孩子的心理健康計劃。
然而到了5月22日,這項提案的措辭被完全替換了,變成了一個目的與影響完全不同的新提案。這項被更改的AB1955法案名為「支持當今青年的學術未來和教育者(安全)法案」(Support Academic Futures and Educators for Today’s Youth Act,簡稱SAFETY),於7月15日經由州長簽字正式成為法律。
這項AB1955新法將對家庭、兒童和公共教育產生廣泛影響,因為其推翻了當地學區教育委員會制定的「通知家長」政策,即學校工作人員須通知家長關於學生在校的情緒及身心健康情況。
實際上,AB1955法案全面禁止所有公立學校向家長披露關於學生性別及心理健康相關的重要資訊,禁止公立和特許學校的學校官員向家長透露孩子對自己性別的認同、性別表現或相關心理健康問題的看法。
「通知家長」政策的初衷是強化家庭人際關係並支持家長的權利。隨著兒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包括性別障礙以及「快速發作性別障礙」症狀)的增加,我們的社會正處於心理健康的分水嶺,家長更需要獲得支持和幫助。無庸置疑,許多研究人員也發現這些流行病現象的出現,與社交媒體和社會導向有關。這種嚴重的心理健康危機對親子互動造成不利影響,使家庭內部的人際關係環境變得緊張。
不幸的是,隨著AB1955新法的實施,「通知家長」政策現在變得不合法,教職人員、行政人員和校長被要求不能讓家長知道他們孩子存在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
有一種說法稱,患有性別障礙的孩子受到了家長和學區教委會的攻擊,這顯然是對家長的又一種嚴重傷害。更有甚者宣稱,讓父母幫助孩子解決性別認同、性別錯位和心理健康問題,會威脅到這些孩子的生命。
眾多加州人和不同政黨的家長都不同意這種說法。他們認為,AB1955法案損害並剝奪了父母指導、撫養子女的權利,違反了美國憲法和聯邦法律。
在2000年的Troxel v. Granville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涉及保障父母權利的眾多案件之一),法院宣布:「監護父母擁有憲法賦予的權利,可在不受國家不當干預的情況下,自行決定如何更好地養育、培育和教育子女。」
法院表示:「父母的權利源自於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正當程序條款』所保護的自由。」
1979年,美國最高院在Parham v. J.R.一案中的判決結果為:「歷史上的判例反映了西方文明的家庭觀念,即家庭作為獨立個體,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擁有廣泛的管教權。」最高院的許多判決都一致支持父母權利不可被剝奪。
在最近由兩位公立學校教師向加州南區地方法院提出的2023年法律案件(Mirabelli v. Olson)中,法院對學區限制教職人員向家長提供關於學生重要健康資訊的政策提出反對意見。法院發出初步禁令,並指出:「美國最高法院在過往案件中一再強調,家長有權根據憲法養育子女,指導子女的教育和健康,並維護子女的福祉。」
因此,AB1955不僅違反了加州本身的《教育法》第233.5條的規定,也違反了法律判決先例。西方社會的文化和文明從最初就意識到,在孩子的成長中,父母擁有裁決與最終決定權,而不是由政府說了算。孩子在人際糾紛和家庭挑戰中需要父母的陪伴。
7月16日,就在這項極具爭議性的提案成為法律的第二天,有人立即提出了訴訟,同時也在加州劃出了一條戰線,即「誰對兒童擁有最終權力:父母還是政客?」雖然法院將決定其司法立場,但我祈禱美國人會支持和捍衛經過歷史驗證過的真理:支持家庭、捍衛我們的家庭價值觀。
肯‧威廉姆斯(Ken Williams)是一名醫生、教育家和大學臨床教授,並長期被選為加州橙縣教育局委員,他還是橙縣兒童醫院的家庭診所部門主任。
原文「What Type of Society Will We Become?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