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錯用法律的判決,差點改變命運
2024年5月,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IA)在案件**Matter of M‑N‑I‑**中做出了一項重要裁決,不僅影響了當事人的案件,也為今後所有移民法庭的程序確立了關鍵原則。這起案子看似與地理位置有關,實則關係到每一位尋求庇護者能否獲得公平審判的基本權利。
事情的起點,是一名來自摩洛哥的男子,在賓夕法尼亞州的Moshannon Valley拘留中心被關押。雖然他人被關在賓州,但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最初是把他的案件送往俄亥俄州克里夫蘭的移民法庭,也就是第六巡迴法院的轄區。
行政管轄法院與審理地點不是一回事
案子展開後,聽證是由維吉尼亞州的法官遠端進行,接著內部行政安排又把案件交給新澤西州伊麗莎白法庭管理。雖然這樣看起來案件似乎已「轉移地點」,但關鍵是:當事人從未收到移民法官正式批准變更審理地點的命令。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法律上只有法官發出「正式變更審理地點」的裁定,案件的法律適用(也就是適用哪個巡迴法院的法律)才會真正改變。
根據2023年的先例案《Matter of Garcia》,移民法庭適用哪一套巡迴法院法律,取決於最初指定的審理地點,而非內部誰負責案件或哪個法官主持聽證。因此,這位摩洛哥男子的案件應該仍受第六巡迴法院的法律約束,而不是後來主持聽證的新澤西所屬的第三巡迴法院。
法官誤用法律,導致庇護申請被拒
在2023年10月的聽證中,移民法官不顧當事人提出維持原地審理的動議,直接使用了第三巡迴法院的法律來判案,並因此駁回了他根據《禁止酷刑公約》(CAT)提出的遞解延期申請。
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了移民程序的基本規則。BIA在2024年5月的裁決中明確指出:審理地點未經正式更改,法律就不應變動。僅僅行政管轄變更,不代表可以適用新的巡迴法律。這一點,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關係到庇護申請人是否有機會獲得合理審查。
錯誤的裁定可能讓人回到危險中
在這起案件中,申請人是以性別認同與性取向遭迫害為理由提出保護申請的。如果法官錯誤適用了不利的法律標準,可能就會導致他被遣返回一個對同志不友善甚至進行酷刑的國家。這不是一句話的錯,而是攸關生死的錯。
BIA裁定:發回重審,適用正確法律
最終,BIA認定當事人的上訴有理,裁定法官適用錯誤法律,並將案件發回移民法官,要求其根據正確的第六巡迴法院法律進行重審。這次審理必須重新評估申請人所述的迫害風險,給予雙方補充資料的機會,並做出完整的事實與法律判斷。
結語:搞清楚在哪審,比你想像的重要得多
這起案件提醒我們,移民法不是一張千篇一律的標準表格,而是一個充滿細節、規則與變數的法律體系。審理地點不是地名而已,它直接決定你能用什麼法律來捍衛自己。如果你或家人正面臨移民聽證,不妨請律師幫忙確認:
你案件的審理地點是哪裡?
有沒有收到正式的變更命令?
目前適用的巡迴法律是否對你有利?法律是冷冰冰的,但理解它、用好它,卻能為你爭取最溫暖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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