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展健康陷危機 公民法庭律師組出具法律意見書

【2023年09月07日訊】(記者楊陽、馬尚恩洛杉磯報導)揭露中共武漢肺炎真相的維權律師張展被非法判刑入獄後,因健康狀況惡化被送往醫院。在海外成立的公民法庭委託該法庭律師組,於本週二(9月5日)出具「法律意見書」,指出因張展陷健康危機,獄方應立即為其辦理保外就醫、讓其獲得更好的治療。

 

2020年武漢中共肺炎疫情爆發之初,因當局掩蓋真相,外界無法得知這場即將蔓延並禍害全球疫情的傳播狀況,維權律師張展冒生命危險走訪疫區、了解真相,隨即遭中共抓捕,並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四年。

「一人一推」發起人、「惡人榜」和公民法庭義工王清鵬9月5日受委託,在推特上首先發出了這份法律意見書。該法庭律師組負責人梁少華律師介紹,這份法律意見書是公民法庭成立後發布的第二份文件。他並解釋了律師組緊急關注張展的原因。

「我們的原則是,緊急的事情優先。」梁少華說,根據關於張展的近期消息,「她1.78的身高,現在才37公斤,瘦到什麼程度了,你可以想像,說得嚴重一點,她現在肯定是危在旦夕。」

另外,因張展也是維權律師,梁少華說,他們這些身在國外的人權律師也經歷過這類事情,對其境遇感同身受。

儘快讓張展得到恰當治療

法律意見書指出,根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0)滬 0115 刑初 4002 號》所列示的所謂證據,並查閱張展發布的有關其走訪獲得的真實情況,及大紀元、自由亞洲電台當時的全部有關報導,發現張展所說完全是武漢疫情狀況的真實寫照,並無任何虛構,這些內容隨後也被中共官方的報導證實。

法律意見書指出,中共《憲法》和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張展發布信息並接受採訪,是在行使基本人權。而根據中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對「尋釁滋事罪」的界定,張展所為不符合這一法條的任何情形。而中共上海浦東區法院的刑事判決,非法擴大了對尋釁滋事罪的解釋,屬於枉法裁判。

法律意見書要求立即釋放張展,並指出張展已經服刑三年多,而此時其身患重疾,營養嚴重不良,生命危在旦夕,繼續關押違背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及中共相關法律,當局應立即給其辦理保外就醫手續,讓其得到恰當醫治。

將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公民法庭是由大陸流亡海外的律師發起成立,其宗旨是通案件審理的方式,普及文明常識,推動社會轉型,但並不宣揚仇恨,而是重在建設尊重人權的文明法治社會。

這份法律意見書,除了將參與違法裁判張展案的三位上海法官及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審判委員會的朱丹、付玉明等人記錄在案,還表示將調查上海女子監獄、上海監獄管理局相關人員在張展被非法關押期間對其迫害的情況。

意見書最後強調:如張展因無法出獄得到恰當的治療而發生不測,將儘一切可能確保相關人員伏法受罰。

不抵制非法命令 枉法裁判亦須擔責

梁少華說,雖然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上海女子監獄可能無權釋放張展,「但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可以去儘量的善待她,比如給予充分的醫治」。

根據已經披露的對武漢市另一名公民記者方斌的迫害案分析,梁少華說,對於方斌、張展的迫害,可能是由中共高層定下來的,但下面這些負責執行的審判長、審判員或法官,仍然是有選擇的。

「我知道有些法官,他不願意違背良知,因此去抵抗,不去做判決。」梁少華說,這樣做對他個人可能是有風險的,「可能是年底無法晉級,或者獎金少一些,但沒有對人身安全的擔憂。不會因此把你關在監獄裡」。

「如果這些人聽從上級的非法命令而違法裁判,這些人肯定是有職業責任的。」梁少華說,包括監獄和監獄管理局人員,如果導致張展健康惡化或受到虐待,這些人都有罪責。

他說,中國民主黨、民主中國陣線等很多組織及很多個人,都在轉發關於張展一案的法律意見書。他們將把意見書發給上海監獄管理局、上海女子監獄、中共駐美國大使館,以及關注中國人權的各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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