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買寶馬、現代等電動車 無抵稅資格

【2023年04月19日訊】(記者高杉編譯報導)拜登政府本週公布了較此前更為嚴格的電池產地等方面的新規則,將優先考慮在美國國內生產的車型,現在有資格獲得聯邦稅務減免優惠的電動汽車越來越少。

美國財政部公布的可獲得聯邦稅務減免優惠的新名單中,包括了福特、通用汽車、特斯拉和斯特蘭提斯等公司在美國製造的16款車型。新名單上的10個車型將有資格獲得7,500美元全額稅務抵免優惠,其餘車型則有資格獲得該抵免優惠數額的一半。

在新規則推出後,失去了稅務抵免優惠的車輛包括寶馬、現代、日產、里維安、大眾和沃爾沃等公司生產的車輛。當然,如果這些品牌的某些車輛是在美國組裝生產的,並且相關部件是在美國國內採購的,那麼它們仍然有資格獲得稅務抵免優惠。

新規定適用於從週二(4月18日)開始交付給消費者的車輛。

針對電動汽車推出的稅務抵免特別優惠措施,是為了降低消費者購買電動汽車成本。因為普遍認為,高價格是推廣電動汽車的主要障礙。在美國,新的電動汽車平均價格大約為58,600美元,比燃油發動機驅動的新車的平均價格,高出近10,000美元。

新的優惠措施是《減少通貨膨脹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簡稱IRA)的一部分,這是總統喬‧拜登在去年8月簽署的一項法案。

該法案為新的全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制定了各種製造方面的要求,符合要求的汽車將有資格獲得7,500美元的抵稅優惠。該法案還對電動汽車的銷售價格設定了限制,並排除了年收入超過15萬美元的個人購車者,以及收入超過30萬美元的夫婦獲得該抵稅資格。

白宮官員希望,更新後的規則,將能夠激勵汽車製造商,將其供應鏈從中國轉移到美國,同時促進氣候友好型電動汽車的發展。目前全球範圍內的大部分電動汽車電池,都是在中國生產的。

根據新的規則,只有當車輛在北美製造,並且電池和在製造過程中所使用的關鍵礦物,都來自美國或與美國有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時,購買這種全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才有資格獲得全額的稅務抵免優惠。

關於電動汽車所使用的電池,其中至少要有40%的關鍵礦物必須是在美國,或與美國有貿易協定的國家開採、加工或回收的。這一比例將每年增加10%,直到在2026年以後達到80%。

此外,電動汽車電池中,價值至少50%的部件必須是在北美製造或組裝的。這一比例在2024年和2025年將增加到60%,並將每年增加10%,直到在2028年達到90%。

根據凱利藍皮書(Kelley Blue Book)的數據,儘管在近年來,美國的電動汽車銷量有所上升,但在去年售出的1380萬輛新車中,電動汽車僅占5.8%。美國是僅次於中國和歐洲的世界第三大電動汽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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